招聘职位:音乐教师
薪资待遇:面议
岗位职责:
1. 长春市常住户口
2. 年龄24岁以上
3. 热爱幼教事业,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
4. 具有一定音乐素养,声乐、键盘基础较好
5. 思维灵活,有亲和力
6. 有编排幼儿舞蹈或成人舞蹈的能力
7. 热爱幼教事业,责任心强
任职要求:
1.负责学校音乐、舞蹈教学
2.负责编排校操、舞蹈节目
联系电话:13756982258陈老师
工作地址:长春